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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5 : 20 : 20

暑期将至,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的要求,切实做好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充分利用师生休假离校时间,重点排查消防和燃气、校舍建筑、电线管网、安全通道、实验室危化品等隐患并及时整改。特别对鉴定为 C、D级的房屋,务必采取封闭打围、警戒警示等方式,排除风险隐患。

二、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暑期是汛情灾情易发时段,要结合实际,针对频发、易发的极端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汛情灾情,积极做好应对预案,筹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全力保障校园安全。要及时查看极端天气预报,加强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落实 “三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主动做好汛期安全防范。严禁组织学生到有汛情风险的区域或场所实习实训、研学。要特别警示师生暑假期间不前往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旅游、活动。

三、强化学生暑期防溺水工作。暑期是学生溺亡事故的高发时段,各学院务必对防溺水安全再强调、再部署。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微信、家长QQ群、微信公众号等有效途径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要特别警示家长暑假期间不携同子女前往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旅游、活动。

四、加强学生暑期交通安全工作。教育提醒学生出行拒绝搭乘非法载人交通工具,拒绝搭乘超载车、非法营运等客运交通工具,拒绝搭乘未成年人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统一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实训、研学活动的单位,必须租赁合法、安全的客运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单位在暑假中要管好校车,严禁租借、挪作他用。

五、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和引导。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聚焦防溺水、防诈骗、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防汛减灾、食品卫生安全等暑期易发多发安全问题,切实增强学生及家长(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假期安全防范意识。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留校学生管理。严格落实暑期 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的工作要求,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人员全天候在岗。对涉校涉生突发事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采取集中住宿(两人及以上,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专人负责、定时巡查寝室等方式强化统一监管,做到留校学生底数清、情况明;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控制好活动空间,保障学生在校安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24小时值班,师生员工有需要请拨打电话。

狮子山校区:学校总值班室028-84761110     狮子山派出所 028-84797110

成 龙 校区:值班室028-84480110      大面派出所028- 84812617

遂 宁 校区:值班室0825-6668110      慈音派出所0825-2988866

祝大家暑假平安愉快!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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